新绛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022/9/1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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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年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征求意见稿)

新绛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五月

新绛县年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项目组织单位:新绛县人民政府

项目编制单位:新绛县人民政府

技术指导单位:新绛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承担单位:运城市诚惠房地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年5月

目录

前言1

1.概述1

1.1编制背景1

1.2编制原则3

1.3编制依据5

1.4实施时限7

2.区域基本情况7

2.1位置、范围和面积7

2.2土地利用现状情况8

2.3土地权属情况10

2.4基础设施条件10

3.必要性分析13

4.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18

5.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23

6.合规性分析27

7.效益评估31

8.征求意见情况36

9.保障措施36

10.附件38

前言

近年来,新绛县整体经济发展势头旺盛,工业发展速度较快,尤其是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全面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实现新绛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促进新绛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建设用地供给,保障项目落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促进产业发展,规范新绛县土地征收行为,依法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当地居民就业率和生活水平,根据《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新绛县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方案》中成片开发范围面积.公顷,共划分了5个片区。结合新绛县实际情况,年《方案》内共确定拟征地项目53个,拟征收面积.公顷,共涉及新绛县古交镇、横桥镇、龙兴镇、三泉镇、万安镇5个镇,北王马村、狄庄村、娄庄村、北社村、万安村等26个村。

1.概述

1.1编制背景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处于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我国幅员辽阔,陆域和海域兼备,土地资源丰富,然而,在当前我国人多地少,后备资源匮乏的背景下,以土地资源依赖为主的区域发展带来了较大的环境保护压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日益增长,土地资源紧张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剧。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的改革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

年1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成片开发标准、流程、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内容等。

年11月21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应印发了《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晋自然资发〔〕28号),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的相关要求。上述政策的出台,通盘考虑了我国和我省时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报批工作、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维护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新绛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充分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合理划定近期土地征收报批范围,统筹安排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有序安排土地征收报批时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并将其作为土地征收的报批依据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1.2编制原则

1.2.1坚守底线原则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避让优质耕地,对于涉及优质耕地、自然保护地等不符合城镇开发边界要求的项目暂不纳入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范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际用地需求、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等确定成片开发范围,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2.2合法合规性原则

遵循《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护耕地,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均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应当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1.2.3突出公益性原则

要以人民为中心,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兼顾群众的现实需求和长远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不低于40%。本《方案》的编制兼顾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1.2.4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原则

依据《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晋自然资发〔〕28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30号),本《方案》编制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新绛县的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注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可操作性,在深入、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多种形式征求意见,认真听取专家、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干部、农村代表的意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使制定的具体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达到促进新绛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2.5公众参与原则

充分考虑人民的需要,通过集体上会研究,充分听取政协代表、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专家意见;通过网站公示,让广大民众了解成片开发内容,并可通过留言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通过公告、座谈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收集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以及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意见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进行修改,真正让公众参与到城市家园的建设中来。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1月1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年7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年4月23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年4月24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年12月25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年12月29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年8月26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年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年1月8日修订);

1.3.2文件依据

(1)《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实施监督的若干意见》(年5月24日);

(2)《中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实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48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4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5号);

(5)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8号);

(6)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30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51号);

(8)《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号);

(9)《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16号);

(10)《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10号);

1.3.3相关资料

《新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绛县国土空间规划(-)(阶段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年)(过渡期);新绛县年地籍变更数据成果、最新遥感影像;新绛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成果;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情况及上年度消化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工业类开发区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

(8)成片开发方案拟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及其他资料。

1.4实施时限

新绛县工业发展速度较快,经济开发区发展势头旺盛,经济、社会等发展呈上升趋势,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本《方案》的实施周期为2年,实施时间为-年。

2.区域基本情况

2.1位置、范围和面积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面积.公顷,其中:土地征收面积.公顷;已建成项目面积11.公顷。

本《方案》包括县城片区、经开片区、横桥片区、万安片区、古交片区共5个片区。

县城片区北至新绛县九原大道,西至龙兴镇祁郭村,南至龙兴镇站里村,东至龙兴镇站里村,涉及龙兴镇王庄村、站里村等6个村,面积50.公顷。

经开片区北至三泉镇义泉村,西至三泉镇双坨村,南至龙兴镇周庄村,东至三泉镇平原村,涉及三泉镇、龙兴镇2个镇北社村、周庄村等11个村,面积75.公顷。

万安片区位于万安村,涉及万安镇万安村1个村,面积6.公顷。

横桥片区北至横桥镇狄庄村北,西至三龙兴镇西曲村,南至横桥镇狄庄村南,东至横桥镇狄庄村,涉及龙兴镇、横桥镇狄庄村等4个村,面积14.公顷。

古交片区北至古交镇永丰庄村,西至古交镇永丰庄村,南至古交镇闫家庄村,东至古交镇北王马村,涉及古交镇、龙兴镇、三泉镇3个镇北王马村、段家庄村等7个村,面积15.公顷。

2.2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根据新绛县年地籍变更数据成果,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含耕地78.公顷、园地19.公顷、林地6.公顷、其他农用地3.公顷),建设用地51.公顷,未利用地2.公顷。(详见附表2)

(1)县城片区

县城片区面积为50.公顷,其中,农用地39.公顷(含耕地21.公顷、园地13.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2.公顷),建设用地11.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经开片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面积为75.公顷,其中,农用地45.公顷(含耕地39.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4.公顷、其他农用地1.公顷),建设用地2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3)万安片区

万安片区面积为6.公顷,其中,农用地6.公顷(含耕地1.公顷、园地5.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4)横桥片区

横桥片区面积为14.公顷,其中,农用地5.公顷(含耕地5.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8.公顷。

(5)古交片区

古交片区面积为15.公顷,其中,农用地12.公顷(含耕地11.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1.公顷;未利用地1.公顷。

2.3土地权属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公顷,其中集体土地.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63.65%,国有土地59.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36.35%。

本《方案》拟征收面积.公顷,其中,集体土地.公顷,占征收面积的68.55%,国有土地47.公顷,占征收面积的31.45%。

本《方案》拟征收项目共涉及新绛县古交镇、横桥镇、龙兴镇、三泉镇、万安镇5个镇,北王马村、狄庄村、娄庄村、北社村、万安村等26个村。权属明晰,界限清楚,无争议。(详见附表3)

2.4基础设施条件

2.4.1万安片区

(1)交通条件

万安村毗邻临夏线公路,距县城14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2)其他

万安村是万安镇政府所在地。万安村供水为村集体统一供水,深水井供水保障率%;万安村对主大街排水渠管道改造进行改造升级;全村无天然气、无暖气,煤改电后供暖方式以电力为主。

2.4.2经开片区

交通条件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南、北两园组成。北部循环园区紧邻临夏线和京昆高速,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运输四通八达,快捷便利,距县城4公里,距高速口4.6公里;南部高新园区于县城东北方向,紧邻临夏线,临近京昆高铁出入口和高义钢铁结合侯西铁路设置的货运站场。

给水系统

利用水源包括三泉水库引黄地表水源和再生水源。开发区的水源利用现状三泉水库的供水厂为开发区提供地表水源3万m3/d,另外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处理回用系统,污水全部用于回用。可提供再生水源2.0万m3/d。再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的要求,部分用户对水质要求高的,可单独深度处理使用。

排水系统

园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精细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东部,年底建成。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供热供气

园区内供热现状为企业利用工业余热供暖,规划远期预留热电联产精细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规划新建热电联产项目,可为园区及县城提供相应电能与热源。

2.4.3县城片区

交通条件

新绛地处交通要道,交通运输条件良好,侯西铁路(黄韩侯铁路)和国道横穿东西,省道临夏线(S)纵贯南北,特别是侯禹高速和大运高速在新绛交叉通过,连通四方,使新绛与周边侯马、临汾、运城、河津等城市的联系大大加强,具有承南接北,辐射东西的区位优势;县城内部有南北向的迎宾路、绛州路,东西向的北环街、绛州大街等。

其他

县城片区大部分为市政管网供水区域,由市政统一供水,个别偏远地区为自供水区域;大部分为市政排水管网区域,个别偏远地区为自然排水区域;大部分为市政天然气主管道到达区域,个别偏远地区为市政天然气规划区域;大部分为市政供暖管道到达区域,个别偏远地区为自供暖区。

2.4.4横桥片区

(1)交通条件

侯西铁路由东到西横贯横桥镇,可由县道新北公路从县城县城进入横桥,另有五条乡道和十数条村道织成了横桥镇便利的交通网。

(2)其他

涵盖全镇3个村、总投资约余万元完成了8万余米的人畜吃水管网改造工程和人畜蓄水池2座,供水为各村集中供水。

横桥镇各村都为明沟排水,无排水管道。

横桥镇各村都无天然气,煤改电后供暖方式以电力为主。

2.4.5古交片区

(1)交通条件

古交镇境内侯禹高速公路、国道横穿东西,临夏线,泽古线纵贯南北,侯禹高速从镇东北部通过,汾河环绕镇南蜿蜒西去。

(2)供水

王村蓄水池建设完成;龙泉、中苏、北王马、南王马等村的供水管道改造完成;其余村庄供水基本上为各村集中供水。

(3)排水

龙泉村村东米排水暗管铺设完成;其余村庄排水基本上为明沟排水,无排水管道。

(4)供气、供暖

投资余万元的南王马、北王马、中苏等村的煤改气管道铺设已经完成,开始通气使用;户煤改电工作任务已经完成验收。

3.必要性分析

本《方案》共有53个项目,其中拟建工业用地项目14个、公路用地项目10个、城镇住宅用地项目6个、商业用地项目8个、物流仓储用地项目4个、排水用地项目5个、教育用地项目1个、机关团体用地项目5个,以下从不同方面进行必要性分析。

3.1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需要

本《方案》遵循新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持续扩大战略新兴产业规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工业,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目标实现。

新绛县十四五规划:立足现有工业基础,以省级经济开发区为主战场,聚焦“六新”要求,加快传统产业和技术改造升级,培育科技转型发展内生动力,做大做强现代煤化工、精品钢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全力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打造精品钢、绿色煤焦化两个亿元产业集聚,力争“十四五”末期,规模工业80家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亿元,成为全省新型工业重点县。

新绛天地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2万吨精品镀锌板带钢管项目、年产00吨金属镁深加工项目、年产27万吨金属制品项目等工业项目为新绛县年重点项目,项目建设可推动传统产业和技术改造升级,加快新绛县精品钢园区建设,加快“普转特、特转精”发展步伐,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冶金制造业向高、精、深方向发展。

精细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在延伸其精细化产品基础上,延链、提链,发展高端新材料。

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信义源)、环保脱硫剂研发中心项目(高义)、年产万吨球团生产技改项目等工业项目立足现有工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不断改进技术,进一步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不断提升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超高性能混凝土生产线(电力器材、装备式建筑)、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等工业项目有利于加快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拉长水泥产业链条,积极发展预拌混凝等终端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生产总量,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3.2满足新绛县建设黄河金三角商贸物流重点县需要

新绛县十四五规划:发挥新绛县位于中西部结合带、晋陕豫交界地带区位优势,深度融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大力发展特优农副产品、现代工业等物流产业,巩固提升新绛在黄河金三角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新绛县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在万安镇、阳王镇、横桥镇等果蔬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建设一批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物流设施,到年,全县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总库容量达到10万吨。万安村冷链果蔬物流园项目为特优农副产品物流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沿街商业用房(东、西侧)、果蔬交易中心、冷库(保鲜库)、货棚,同时建设相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给排水、供电、供暖、道路、绿化、消防等工程,大幅度提升果蔬预冷能力及冷链流通率;农超蔬菜配送中心冷藏库、晋南农产品商贸物流园项目都有利于新绛实现立足晋南地区,辐射覆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比较大的鲜活农产品集散枢纽基地的目标。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集聚区建设项目为现代工业用品物流项目,既可以满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的需求,又可以发挥区位优势,提升新绛的知名度、影响力。

3.3满足新绛县城镇发展基础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以及城市发展建设需要

“十四五”期间,新绛县积极融入运城市“一核三翼七支点”空间格局,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打造古今同辉的人文绛县,表里相依的绿色绛县。

新绛县综合城市功能的多种需求,平衡项目开发和生态保护的用地矛盾,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建设项目(规划十二街、产业大道)、新材料及高端装备产业园轻纺东延路建设项目、龙兴北路南段工程、学苑街(祁郭路)项目、峨嵋路东段(侯庄段)项目等道路建设项目,完善了新绛县路网,解决了道路通行拥堵问题,提高了新绛县的交通便利度,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桥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城东污水处理站项目、新大桥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污水处理站项目的建设,降低污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

王庄百分之八安置项目、新城区西片区正平街西段住宅项目、新城区住宅项目等居住项目、凤凰路西住宅项目,能够提升民众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

新城初中、新城第二幼儿园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扩大招生规模,解决附近居民入学问题,提高新绛县的教育水平,是实现新绛“十四五规划”中创建全省教育强县的目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综上所述,本《方案》中涉及的项目有利于完善新绛县的基础设施,增强县城的综合承载、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铸就支撑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硬支点”。

3.4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新绛县“十四五”中指出要探索节能减排的鼓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节能监管,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强化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全社会使用清洁能源。

精细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保脱硫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能够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开发区固废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3.5强化城市功能的需要

城市发展必须具备各种功能,即:城市生态功能、城市经济功能、城市社会功能、城市服务功能、城市创新功能,新绛县本次呈报的开发项目,既有工业、商业等经营性项目,又有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均在不同程度强化城市各个相应功能,不断强化城市功能是新绛县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措施。

3.6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

本《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听证相关规定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土地成片开发不能背离公共用途或公共利益的目标、要求和初衷,更不能借工业化或再工业化、城镇化或再城镇化之名,行侵占农民或其他原住民土地权益、谋求不当土地增值收益之实。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决策知情权和参与权。

4.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方案》拟建项目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排水用地、教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征地面积.公顷,共包含53个项目,其中:县城片区包含17个地块;经开片区包含19个地块;横桥片区包含9个地块;万安片区包含3个地块;古交片区包含5个地块。

工业用地50.公顷,涉及经开区13个项目、横桥片区1个项目,这些工业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持续扩大战略新兴产业规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工业,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目标实现。

(2)公路用地23.公顷,本《方案》涉及县城片区7个项目及经开片区3个项目,有利于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道路交通隐患,方便群众生活生产需求及出行要求,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3)城镇住宅用地24.公顷,本《方案》涉及县城片区5个项目、横桥片区1个项目,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新绛县城市建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4)商业用地9.公顷,本《方案》涉及经开片区2个项目、古交片区3个片区、横桥片区3个项目,有利于夯实新绛县经济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5)物流仓储用地25.公顷,涉及古交片区1个项目、横桥片区1个项目、万安片区1个项目、经开片区1个项目,有利于推动现代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深度融合,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6)排水用地3.公顷,涉及万安片区1个项目、县城片区1个项目、横桥片区3个项目,有利于降低污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

(7)教育用地11.公顷,涉及县城片区1个项目,可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8)机关团体用地3.公顷,涉及县城片区4个项目、万安片区1个项目,有利于更好的为社会公众服务。

5.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综合考虑新绛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相符,按照拟安排的建设项目确定土地征收开发时序,按照开发时序编制出土地征收年度实施计划。

5.1拟安排的建设项目

本《方案》计划征收土地.公顷,拟建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排水用地、教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项目。其中:

县城片区

县城片区总面积50.公顷,拟安排建设17个项目,共计49.公顷(其余1.公顷为现状公路用地),其中:城镇住宅用地项目4个、公路用地项目7个、排水用地项目1个、机关团体用地项目4个、教育用地项目1个。

经开片区

经开片区总面积75.公顷,拟安排建设19个项目,共计66.公顷(其余8.公顷为现状公路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其中:工业用地项目13个、物流仓储用地项目1个、公路用地项目3个、商业用地项目2个。

万安片区

万安片区总面积6.公顷,拟安排建设3个项目,共计6.公顷,其中:物流仓储用地项目1个、机关团体用地项目1个、排水用地项目1个。

横桥片区

横桥片区总面积14.公顷,拟安排建设9个项目,共计13.公顷(其余1.公顷为现状公路用地),其中:工业用地项目1个、物流仓储用地项目1个、城镇住宅用地项目1个、排水用地项目3个、商业用地项目3个。

古交片区

古交片区总面积15.公顷,拟安排建设6个项目,共计15.公顷,其中:物流仓储用地项目2个、城镇住宅用地项目1个、商业用地3个。

5.2开发时序

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情况、征收难度、融资情况、建设计划等因素,综合论证后制定建设项目开发时序为年-年,拟建设项目共计.公顷。

6.合规性分析

6.1国土空间规划

成片开发范围包括5个片区:

经开片区JK-1不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年)(过渡期);其余地块均位于新绛县国土空间规划(-)(阶段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县城片区所有项目地块均位于新绛县国土空间规划(-)(阶段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古交片区地块GJ-5位于新绛县国土空间规划(-)(阶段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地块GJ-1南部13.公顷位于新绛县国土空间规划(-)(阶段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北部0.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年)(过渡期);地块GJ-2、GJ-3、GJ-4不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年)(过渡期)。

万安片区所有项目地块均位于新绛县国土空间规划(-)(阶段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横桥片区地块HQ-6东部0.公顷位于新绛县国土空间规划(-)(阶段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西部0.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年)(过渡期);其余项目地块均位于新绛县国土空间规划(-)(阶段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6.2三线一单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新绛县“十四五规划”指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双十”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让绿色成为新绛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本《方案》拟建工业项目大力推进技术改造、新能源利用,契合了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污水处理站等排水项目的实施,也有利于改善水源质量,提升水源环境,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积极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6.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新绛县“十四五”规划发展的战略定位:坚持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三五”工作思路不动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山西省“十四五”转型出雏形的阶段性战略目标,积极融入运城市“一核三翼七支点”空间格局,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打造古今同辉的人文新绛、表里相依的绿色新绛、内外兼修的和谐新绛,当好现代农业“排头兵”、当好新型工业“主力军”、打造文化旅游“新高地”、建设商贸物流“集聚区”、当好城镇化建设“硬支点”。

本《方案》拟建项目均符合新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并且已经纳入新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6.4公益性用地比例

经开片区

经开片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75.公顷,土地征收范围总面积66.公顷,其中:公益性项目面积10.公顷(公路用地10.公顷),经营性项目面积56.公顷(工业用地45.公顷、商业用地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6.公顷)。

拟建公路用地等公益性用地10.公顷,已建成道路、公用设施等公益性用地8.公顷,共计18.公顷,占成片开发总面积的25.05%,符合《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晋自然资发〔〕28号)第十一条中省级以上开发区为主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比例不得低于25%的规定。

其余片区

其余片区(县城片区、古交片区、横桥片区、万安片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87.公顷,土地征收范围总面积84.公顷,其中:公益性项目面积31.公顷(公路用地13.公顷、排水用地3.公顷、机关团体用地3.公顷、教育用地11.公顷),经营性项目面积52.公顷(工业用地6.5公顷、商业用地3.公顷、城镇住宅用地2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19.公顷)。

拟建公路用地、排水用地、教育用地等公益性用地31.公顷,已建成道路等公益性用地3.公顷,共计35.公顷,占成片开发总面积的40.02%。符合《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晋自然资发〔〕28号)第十一条中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比例不得低于40%的规定。

6.5永久基本农田

本《方案》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6.6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

年度新绛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量为亩,已完成.8亩,处置率.75%。上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量为14亩,已完成17.79亩,处置率.07%。

6.7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情况

根据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集约节约利用评价,本《方案》涉及的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为.21万元/亩,符合省级工业类开发区新上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的要求。

7.效益评估

7.1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本次开发建设项目用途多样,包括工业用地、公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排水用地、教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能够进一步补充完善县城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设施用地配置,本《方案》科学合理布局各类用地,有效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先保障未来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等。同时,有助于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年产62万吨精品镀锌钢管板带项目、精细化循环经济示范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超高性能混凝土生产线(电力器材、装备式建筑)、环保脱硫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生物制气项目等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均达到万元/亩,各项目用地基本符合国家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标准,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项目功能区域分布。

公益性项目实施有利于保障土地利用的公共利益属性,可以优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先保障城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布局等。同时,有助于提高现有用地使用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保障了新绛县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7.2经济效益

随着成片开发项目的推进与建设,整个成片开发区内将进行优化资源配置,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存量用地的使用,可降低政府用地成本;片区内工业企业项目的落地,可加快传统产业和技术改造升级,培育科技转型发展内生动力,做大做强现代煤化工、精品钢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本次呈报14个工业项目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本次一些项目为之前原有项目的辅助或配套,项目建成后技术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进一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为新绛政府提供持续稳定的财税收入;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完善市政的同时,也改善了基础设施环境,提升了当地招商引资的硬件环境;同时众多工业项目可产生集聚效应,形成产业集群,扩大了新绛地区的影响力,吸引外部优质企业资源入驻,给园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新的技术,形成良性循环。

拟建项目中的年产62万吨精品镀锌板带钢管项目总投资万元,新建标准化厂房20平方米、2条高速冷轧生产线、2条镀锌板带生产线、10条高端高速焊接制管生产线。项目运营后,生产线投入使用,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增加产品量产数量,增加企业收入;年产50立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投入万元,新建厂房、办公用房平方米,购置HZS型和HZS型搅拌装置各一套,配备一座CNG、LNG天然气加气合建站,该项目作为新绛县威顿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配套项目,增设的2台搅拌装置可以增加产量,提高收入,同时配套的天然气加气合建站不仅可以节省成本,还可以增加收入;2万吨/年顺酐、15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将粗苯加工能力由原先的5万吨/年提高到1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9万元,技改后产量明显提高,可以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7.3社会效益

随着整个片区内工业企业项目的建设,促进了新绛县传统产业的升级,为培育新型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动力,同时工业项目实施将产生稳定的销售收入,缴纳大量的税金,对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项目实施后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一定程度缓解了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促进和实现周边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当地加快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新城初中、新城第二幼儿园等学校建成后,提供了更多的入学机会,可缓解周围适龄学生的上学压力。

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建设项目、新材料及高端装备产业园轻纺东延路建设项目、龙兴北路南段工程、学苑街(祁郭路)项目、峨嵋路东段(侯庄段)项目等道路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新绛县民众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出行交通状态,解决道路交通隐患,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及出行要求,促进经济发展。

桥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城东污水处理站项目、新大桥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等污水处理站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新绛县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

王庄百分之八安置项目、新城区西片区正平街西段住宅项目、新城区住宅项目等居住项目、凤凰路西住宅项目,能够提升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教育设施的设立、商住的配套、企业的集聚以及其他公益性设施的配套,不仅有利于吸收周边剩余劳动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还将带动开发区及周边的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质量。

7.4生态效益

本《方案》可进一步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区域承载能力,在充分考虑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充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兼顾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主动避让优质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历史建筑和有价值的建筑构筑物,进一步提高区域绿地率和人均绿地面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整个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等的影响较小,在环境及安全卫生防护距离方面,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对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中的工业项目均严格遵循环保要求,合理利用或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严防造成二次污染;对主要噪声污染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配合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与周围村庄的距离满足防护距离要求,在工程建设和运营期内,在防护范围距离内不得布设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来源:新绛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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