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居址与墓地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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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绛县周家庄遗址居址与墓地~年的发掘
选自《考古》年05期,中国国家博物馆田野考古研究中心、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运城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周家庄遗址位于山西绛县横水镇周家庄、崔村及其附近地区。年秋季,在前期调查与试掘的基础上,我们正式开始在周家庄遗址进行发掘工作。首次发掘的地点位于遗址中部偏东南、周家庄村东冲沟以北的一片区域(图一),布设了4个10米x10米的探方,发现了一些龙山期房址、墓葬等遗迹。年春、秋两季和年春季,我们又在此处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发掘。几次发掘总面积达余平方米,揭露出大量龙山期灰坑、房址、陶窑及土坑墓和瓮棺葬(图二)。尤其是数量众多的土坑墓和瓮棺葬形成了一片龙山期墓地,为该时期考古发现所少见。本文就介绍这一区域的龙山期遗存,有关遗址的总体情况和其他地点的遗存有另文报道。
一、堆积与分期
在遗迹稀少的地方表土以下几十厘米就见生土,而在遗迹丰富的地方则可见到多层文化堆积和不同遗迹间复杂的叠压打破关系。从遗迹形成的早晚顺序看,最早这里有一条西北-东南走向的壕沟(G1),其后出现了一些地穴式和半地穴式房址,房址周围有一些窖穴、灰坑和少量陶窑等,这些遗迹似乎成组分布在发掘区的不同方位,而大量的土坑墓和瓮棺葬是最晩形成的,有些直接打破了较早时期的房址和灰坑。由此可以断定,龙山时期此处存在着一个由居址到墓地的转变过程。
下面以T西壁(图三)剖面为例,介绍这一区域的堆积情况。
第1层:黄褐色土,质地疏松,厚0.2~0.25米,含有大量植物根系、料疆石及近现代瓷片等,为现代农耕层。
第2层:浅黄褐色土,土质略硬,厚0.25~0.3米,包含近代瓷片、龙山期陶片等,为近代活动堆积。此层下叠压有M19、M20、M21、H4、Hll、H14、H20等,均为龙山期遗迹。
第3层:黄灰褐色土,土质致密,呈坡状堆积,分布于探方北部,最厚处为0.25米,出土少量陶片和兽骨等。陶器可辨器形有鬲、肆、)a,纹饰以绳纹、篮纹为主。此层属龙山时期。该层下叠压的遗迹有H29、Mil等,时代均为龙山时期。
第4层:灰褐色土,土质疏松,呈水平状堆积,厚约0.25米,包含有少量龙山期陶片,器形皆不可辨。该层下叠压的遗迹有M13、H38、H23、Ml2等。
第5层:红灰褐色土,夹杂小块料僵石,土质致密,厚0.35米,包含少量陶片,可辨器形有鬲、罐、盆等,为龙山期文化层。
第6层:红褐色土,夹杂小块料僵石,土质致密,较第5层相对略薄。包含物有少量陶片,可辨器形有鬲、罐、盆等,还出土少量兽骨,为龙山时期文化层。此层下叠压的遗迹有H52、H57等。
第7层:红、黄相间的花土,呈斜坡状堆积,土质致密,较为纯净,无出土物,属龙山时期堆积。
第8层:灰褐色花土,呈斜坡状堆积,土质致密,较为纯净,无出土物,属龙山时期堆积。此层下叠压的遗迹有F7和H46。
根据发掘区内的地层堆积顺序和各种遗迹间的叠压打破关系,以及典型器物的形态变化和共存关系,我们对这里出土的遗存进行了初步的分期。在本发掘区内虽然揭露了大量遗迹,并在局部地段有复杂的叠压打破关系,但实际上除了少数灰坑外,大多数遗迹都缺少数量多、共存关系清楚的陶器标本。这里的房址内都不见完整或可复原的器物,只在废弃后的填土中见少量有意废弃的陶片,甚至在附近的一些窖穴和灰坑中也少见可复原的器物,这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物品的使用与丢弃都是小心仔细的。另外,在已发现的众多土坑墓中也都不见任何随葬品。可复原的陶器特别是大型器物主要来自瓮棺葬,其中以陶鬲为大宗,而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瓮棺又缺乏共存器物。上述这种状况给细致可靠的分期断代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尽管如此,我们仍将那些标本量相对较多的陶器进行了初步的分类、排序与编年,并利用少数典型的层位关系和共存关系来确定它们的早晚序和彼此的年代对应关系,进而再通过各探方间层位早晚关系的串联和各种器物形态的比对,将尽可能多的相关遗迹与遗物纳入到这一编年体系中。在此基础上,我们初步将本区域龙山期陶器分为早、晚两期,并大致可以判定多数房址属于早期,大部分墓葬则属于晚期。另一方面,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最终还是有相当多的遗迹(包括部分房址、墓葬和很多灰坑)与遗物(特别是石器和骨器)不能被准确地分期断代。因此,以下只对可以分期的陶器按早晚两期报道,对于各类遗迹和石器、骨器等遗物则暂不分期,而是归并到一起介绍。
二、遗迹
本区域发现的龙山期遗迹包括壕沟、房址、陶窑、灰坑、墓葬等。本文选取较为典型的单位分别予以介绍。
(一) 壕沟
G1是发掘区内目前所见最早的遗迹,被许多房址、灰坑、墓葬等叠压或打破。G1呈东南-西北走向贯穿发掘区,其东南部去向暂未探明,西北不远处似与一大型水塘相连。经解剖可知,在部分区域G1深约2.7米。在发掘区的东南部,G1开口宽7.6~8.1米,其内堆积可分为11层,各层堆积均土质致密。其中第1~5层均是差别甚微的黄灰色±,除第1层在沟中部水平堆积外,余皆为自南向北的斜向堆积。第6层为浅褐色土。第7层为黄土。第8、9层为黄灰色土,并含有颗粒较小的料僵石。第10层为浅黄色土。以上各层出土物均较少,仅见少量陶器、石器和骨器。陶器可辨器形有鬲、罐等。第11层为浅灰色土,不见出土物。第6~11层均是从沟两侧向中间倾斜堆积而成。在发掘区中部,G1开口宽约8.3米,从T北壁看,G1在此处的堆积多为红黄色花土,土质致密,包含物较少。在发掘区西北部,G1开口更宽,其内堆积则多为灰色土,土质疏松,出土少量陶器、石器和骨器。
(二) 房址
目前在该区域共发掘房址29座,散布于发掘区各处,但也有数处房址集中成组分布的现象。这些房址包括地面式(或浅穴式)、半地穴式、地穴式三种,多为圆角长方形或近方形,多数面积约10平方米,个别较大的也不过20余平方米。一般地面都涂抹有光滑平整的白灰面,中间有方形地面灶,大多不见柱洞,从保存较好的房址判断门向多朝西南。
1.地面式(浅穴式)房址共13座,现以F30、F20为例介绍如下。
F30地面式,位于T西部,叠压于第3层下,被H打破,并打破第6层。第3层下为保存较好的白灰地面,呈圆角长方形,长3.3、宽2.9米。F3O有两层白灰地面。第1层白灰地面厚约0.01米,其下有一层厚约0.02米的红色垫土,再下有0.15米厚的浅黄色垫土。浅黄色垫土土质致密,且较为纯净。另一层白灰面厚0.01米,保存较差,发现时已高低不平,其下为厚约0.02米的红土,再下有0.4-0.45米厚的垫土,垫土经夯打,土质致密,包含少量龙山期陶片(图四)。
F20浅穴式,位于T中部偏西,叠压于第4层下,打破第5层。开口呈圆角长方形,斜壁,底较平,长2.5、宽2、深0.06-0.1米。底部白灰面保存略差,仅存不足一半。房址中间有烧土硬面,当属灶面。房址内堆积为浅灰色土,土质疏松,厚0.06~0.1米,较为纯净,仅见1块陶片(图五)。
2.半地穴式房址共10座,以F35为例介绍如下。
F35位于T西部,部分延伸至T内,叠压于第9层下,被H、M打破。房址部分已遭破坏,开口呈圆角长方形,坑壁略直,底部平整,口长3.6、宽3.15米,底长3.55、宽3.15米,深0.7米。.坑底有一层厚约0.米的白灰面,其下为厚约0.米的草拌泥层,中部则为厚约0.3米的红烧土灶面。白灰面与红烧土面连为一体形成房屋的居住面。在室内中部偏北和东南部发现两个柱洞,编号为Dl、D2OD1口径0.2、底径0.15、深0.45米,底部有较多料彊石;D2口径0.25、底径0.2、深0.4米。门道位于房址西南,残长0.75、宽0.95-1.6米,部分通道已遭破坏。在房址居住面的四周尚存有黄红花上夯筑的土墙,厚0.6-0.95米。其中北墙略厚,残高0.7米;南墙稍薄,残高0.5米。在房址的四周还发现以红黄色花土夯打形成的活动面,厚薄不最厚处0.8、最薄0.1米。F35内堆积为黄灰色土,质地疏松,夹杂少量炭粒,出土少量陶片,可辨器形有折肩罐、盆等(图六;图七)。
3.地穴式房址共6座,择要介绍如下。
F4位于T东部,被H48、H43打破。开口呈圆角长方形,坑壁略直,局部为袋状,长3.3、宽2.4、残深1.3~1.5米。近坑底有一层厚约0.米的白灰面,其下为厚约0.06米的草拌泥垫层,质地坚硬,当为房址的居住面,其下还有两层垫土°红烧土灶面位于房址底部中央,略呈方形,长0.7、宽0.65、厚0.09米,灶面平整而坚硬,并与房址的方向一致。F4内堆积为黄红色花土,土质略硬,夹杂少量炭粒,西北为门道,已被其他遗迹破坏,残长1.4米。F5内堆积为黄灰色土,质地疏松,夹杂少量炭粒,出土少量陶片,可辨器形有折肩罐、盆等(图九)。
(三)陶窑
共发现9座,散布于发掘区不同地点,多在房址附近,周围一般有较大的取土坑。这些陶窑的保存状况都不甚好,但仍可以见其形制,一般由操作坑、火膛、火道、窑室等部分组成。现以Y4为例介绍如下。
Y4叠压于T第2层下,打破H,部分已遭破坏,但整体形态保存较好。操作坑残存部分呈圆形圜底状,直径约1.2、深0.2米,底部有厚0.02-0.03米的踩踏面。操作坑向东连接火膛。火膛呈圆形、直壁,底径0.64~0.8、深0.65米,火膛周壁和底部经长时间灼烧呈青色。火膛经火口以三条火道与窑室相连,火道由东向西倾斜,当是为便于火焰进入窑室。窑室的残存部分呈椭圆袋状,周壁经长时间烘烤呈青色,推测原来的窑室应是封闭的球体,底径约1.1、残高0.47米。Y4内填土较疏松,其中窑室和操作坑内的填土为灰褐色土,火膛内的填土为黄褐色土,均夹杂有料疆石、木炭粒和红烧土,出土物包括陶片和兽骨。陶器包含夹砂、泥质灰陶,另有少量泥质红陶,可辨器形有鬲、罐等,纹饰有绳纹、弦纹等(图一O;图一一)。
(四)灰坑
共发现近座,形制有袋形、直壁平底、圜底、不规则形坑等。
1.袋形坑共36座。以H33、H为例简介如下。
H33位于T东北部,被F3、H12、H28等打破,并打破H65。平面呈圆形,坑壁经整修较为平整,底部较平,坑口径2.74、底径3.44、深2.17米。坑内堆积可分6层。第1、2层均为灰红色杂土,土质致密。第1层包含成片的白灰面和草拌泥,出土较多陶片和兽骨。第2层则有较多烧土颗粒,出土少量石器。这两层应是房屋倒塌后填充的堆积。第3层为灰色土,土质疏松,夹杂大量草木灰,还有较多陶片、兽骨、骨器、石器等。第4层为灰黄色杂土,土质致密,夹杂少量炭粒,包含大量烧土块,还有少量石器。第5层为灰色土,土质疏松,夹杂大量草木灰。其中包含的大量陶片、石器、骨器多分布于四周的坑壁附近,石器多被打破后丢入坑中。第6层为灰黄色土,夹杂有炭粒和烧土,包含陶片、兽骨等。第2层以下各层皆为中间高四周低的坡状堆积(图一二)。
H25O位于T西南部,叠压于第7层下,被H、H及M打破,并打破生土。开口平面为圆角长方形,坑底呈斜坡状,口长2.2、宽2、深0.6~1.2米。坑内堆积以黄色为主色的花土,夹杂红烧土、料僵石颗粒,出土大量陶片和碎兽骨。在近坑底处发现3具人骨架,其下压着2具动物骨架。此坑在墓地的西北部,这很可能与墓地内的祭祀活动有关(图一三;图一四;图一五)。
2.圜底坑共79座,现以H6、H为例介绍如下。
H6位于T东南部,部分延伸入探方南壁,叠压于第2层下,被Ml打破,并打破H41、H42、H43。平面呈椭圆形,直径2.4~2.95、最深处0.5米。坑内堆积为灰黑色土,夹杂木炭粒,出土少量陶片(图一六)。
H位于T西北部,叠压于第6层下,被Ml15打破,并打破H、H开口平面近圆形,直径约5.1、深1.4米。坑内堆积可分4层:第1层为灰褐色相间的花土,土质疏松,出土石铲1件。第2层为灰褐色土,土质疏松,夹杂颗粒较小的料疆石,出土少量陶片及少量兽骨。第3层为土质致密的灰色土,夹杂少量料疆石,出土陶片、残石刀等遗物。第4层为灰黑色与黄褐色间杂的花土,夹杂少量料礦石,出土少量陶器、骨器(图一七)。
3.直壁坑共75座,以H为例介绍如下。
H位于T西南部,叠压于第4层下,打破第6层。开口平面呈圆形,坑壁近直,略内收,底较平,直径1.24、深0.86-0.88米。坑内堆积为灰褐色土,土质疏松,夹杂黄褐土块、炭粒及料破石颗粒,出土陶器、兽骨等遗物陶器可辨器形有鬲、罐等(图一八)。
4.不规则形坑共7座,现以H、H为例介绍如下。
H位于TO东南部,叠压于第6层下,打破H。开口呈不规则椭圆形,坑壁与坑底亦不规则,深0.4~0.6米。坑内堆积为灰褐色花土,质地疏松,火杂红烧土、料础石颗粒,出土陶片、兽骨等遗物(图一九)。
H位于T中东部,叠压于第3层下,打破第4层。开口平面为不规则圆形,斜壁,壁较粗糙,底较平,长径2.36、短径1.4、深0.4米。坑内堆积为浅灰色土,质地疏松,夹杂料僵石颗粒,出土少量陶片(图二0)。
(五)墓葬
目前已经发掘座墓葬,其中包括土呈东南-西北向有序排列(图二一),其间还有一些儿童瓮棺葬。在已发现的各墓群环绕的中间部位有数排集中分布的瓮棺葬,形成了一个单独的儿童瓮棺墓群(图二二)。无论是土坑墓还是瓮棺葬,基本都呈东北-西南向,绝大多数头朝西南,个别头朝东北,相互间很少有打破关系。葬式皆为仰身直肢,墓葬中几乎不见任何随葬品。
1.土坑墓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依据规模和形制可分较大型与小型两类。
(1)较大型墓共41座。一般长2、宽1~1.2米,多数带有熟土二层台,并有木质葬具。现以M59、M77、M为例介绍如下。
M59位于T西北部,叠压于第41层下,同时被H打破,自身打破第5层。M59为一形制特殊的墓葬,也是该墓地目前所见规模最大的墓葬。墓葬的外部轮廓近似蝌蚪形,为东北-西南向,开口距地表深约0.9米,总长度7米多。其南部为略呈圆角五边形的墓室,长近4、最宽处3.2、最深处约坑墓座、瓮棺葬座。土坑墓集中成群6米。北部连接长条形墓道,北浅南深呈坡分布在墓地的不同区域,每群数十座,大致状,长4米多,宽1.5米左右。墓室中央又有一长方形墓坑”呈东北-西南向,长2.05、宽0.7~0.98、深约0.5米,内有木质葬具的痕迹。墓圻内有一具被肢解的人骨,死者为一成年男性,四肢、头部等皆与身体分离,上下叠置,但各部位骨骼不散,局部似有切割痕迹。墓坊四周为生土二层台,台面距墓口深约1.1米,其中西侧二层台最宽0.68米,东侧二层台最宽0.86米。在墓坊南端的东西两侧二层台上又有一被肢解的人骨架,上半身整体置于东侧,下半身包括腿骨、盆骨等上下叠置于西侧,各部位骨骼没有明显缺失,似为有意放置的殉人。墓内填土主要为红白花土,质地较硬,出少量龙山晚期陶片。该墓不见任何随葬品,中心墓坊内两侧似有被掏挖的痕迹,墓主人很可能是在死后不久即被挖岀肢解,随后又被草草埋葬。至于外围蝌蚪形墓罗是该墓的特殊形制,还是在被盗挖时形成的,目前难以判断。该墓形制虽然特殊,但是又较规整,不像随意挖掘形成的,并且其西侧还有一个规整的长方形较大型墓(墓内仅残剩少量人骨,似也被盗扰过),两墓边相距仅0.2米多且完全平行,这些都说明M59特殊的形制很可能是在一开始形成的(图二三;图二四)。
M77位于T北部,叠压于第2层下,打破F24、H。墓口长2.6、宽0.88-0.92米,直壁,平底。墓室底部四周有高于墓底约0.25米的熟土二层台,二层台和填土间发现有板灰痕迹。从板灰痕迹看葬具为一封闭的长方形木棺,其头端两侧板长于端板,足端则与端板等齐。墓主人位于墓底中部,仰身直肢,头向为度,骨架保存较好(图二五)。
M位于T西南角,叠压于第7层下,打破生土。墓口长2.46、宽0.9~1.1、深1.43米,直壁,平底。
墓室底部四周有高于墓底0.38~0.4米的熟土二层台,二层台及填土间发现有较为清晰的板灰痕迹根据板灰可以判断葬具为一具井字形木棺,其侧板不甚平直,与端板以樨卯连接,也可能是以二层台为依托拼合相连。棺盖板为两块木板拼合而成,并压于端板之上。墓主人位于墓底中部偏西,仰身直肢,头向西南,骨架保存较好(图二六;图二七)。
(2)小型墓葬共座。规模较小,体量仅够容身,除个别有板灰痕迹外,绝大多数都没有葬具:现以M39、M49为例介绍如下-
M49位于T西南部,叠压于第3层下,被H打破,并打破第5层和生土。开口长2、宽0.55、深0.59米,直壁,底部较平。死者头向为度,仰身直肢,在其骸骨面、下腹及双脚处有意放置3块陶鬲残片(图二八)。
M39位于T西南,叠压于第3层下,打破H口长1.6、宽0.4~0.46、深0.5米,直壁,底部较平:墓主人头向为度,仰身直肢(图二九;图三O)。
2.瓮棺葬瓮棺葬的葬具多用分割的陶鬲扣合,少数为折肩罐,很多没有明显的墓坑。个体较大者长1米左右,保存有较完整的北儿童骨架,但多数只见零散的碎骨头。
W48位于T1中部偏东,叠压于第3层下,打破H。墓坊开口呈椭圆形,长0.73、宽0.32米,四壁粗糙,底部亦不规整。墓圻内置1具瓮棺,系将陶鬲、罐打破后再扣合而成,呈东北-西南走向。瓮棺内置儿童骨骸一具,保存较差,多处骨骼已腐朽不见,头向度,仰身直肢。墓圻内填土为灰褐色,土质疏松,与周邻的土相差极小,不易分辨(图三一)。
W49位于T1东部,叠压于第3层下,打破H、F25。墓圻为椭圆形,坑壁及底部均较粗糙,墓坊长1.42、宽0.44米。瓮棺是由陶鬲、折肩罐扣合而成,置于简陋的墓圻中。瓮内有儿童骨骸1具,保存较完整,头向为度,仰身直肢。墓圻填土为灰褐色,质地疏松,与周邻的土质、土色差别极小(图三二;图三三)。
三、遗物
(一)陶器
按照地层关系,结合类型学分析,可初步将该区域出土的陶器分为早、晚两期。综合来看,早期、晩期陶器的差別主要体现在器物形态的变化等方面,陶系的区别则不大。陶器均以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陶为主,还有少量夹砂褐陶和泥质黑陶等。纹饰以绳纹为主,还有篮纹、弦纹、方格纹、附加堆纹等。陶器多为手制,仅少量泥质陶器有轮制的痕迹,器类有双鎏鬲、单把鬲、敛口聲、釜灶、覷、折肩罐、溜肩罐、鼓腹罐、圈足罐、深腹盆、浅腹盆、豆、圈足盘、单耳杯、单把罐、碗、扁壶等。
1.早期陶器均为夹砂陶,多为灰陶,纹饰以绳纹为主。
鬲可分双鑿鬲、单把鬲两类。
双鎏鬲绝大多数鑿一个在足上端,另-个在对面裆部的一侧。依据鬲足差异,又可分为肥足鬲和瘦足鬲。
肥足鬲均为夹砂灰陶。侈口,斜方唇,领略高,腹略鼓。分裆,裆外侧多贴泥条加固,袋足肥硕,鬲盆较深,整体略瘦高。饰绳纹。W53:1,唇部压印绳纹被抹,领腹交接处饰一周附加堆纹,上有均匀的竖行压印痕迹,通体饰斜向绳纹。口径40、高57厘米(图三四,14)。W23:1,腹上部两侧的鑿已残失。唇部饰纹理清晰的斜行绳纹,领腹交接处有一周粗糙的附加堆纹。口径33、高48.5厘米(图三四,15)
瘦足鬲均为夹砂灰陶或灰黑陶。侈口,三足较肥,鬲瘦小,足部以上的器身明显。依据裆部差异,分为宽裆与窄裆两种。
宽裆瘦足鬲均为圆唇,裆部较宽,形体瘦高。H⑥:4,高领,裆下有圆球状凸起。领部竖行绳纹被抹,领腹交接处有一周抹痕。口径25、高50.7厘米(图三四,4)oH39:4,裆部较宽平。沿外侧绳纹被抹,领腹交接处有一周抹痕,腹与足部的绳纹纹理清晰,印痕较深。口径32、高53.6厘米(图三四,16;图三五)。
窄裆瘦足鬲均分裆成锐角。W73:1,领相对略矮。唇部绳纹不甚清晰,领外侧饰有与腹部相连的竖行粗绳纹。口径18.6、高32厘米(图三四,1)。W27:1,高领,方唇。沿外侧有一周附加堆纹,通体饰竖行绳纹,领腹交接处有一道抹痕。口径18.6、高34.6厘米(图三四,2)。W79:1,高领,方唇。唇部饰数周绳纹,领上部饰一周附加堆纹,上压印与领下部相连的竖行绳纹,领腹相接处有一道抹痕。口径24、高38.6厘米(图三四,3)。
单把鬲均为夹砂灰陶或灰褐陶。侈口,圆唇,沿外侧抹光,上腹部与口部有一宽扁的桥形单耳相连,腹下接三个瘦袋足。H⑥:16,口径10、高16厘米(图三四,10)。H33⑤:29,口径12、高16厘米(图三四,11;图三六)。
均为夹砂灰陶。高领,方唇,上腹略直,下接三个肥硕的袋足,内侧置凸棱状尊隔。腹部饰绳纹。H⑥:18,直口,腰两侧有两鸡冠形鎏。沿外侧饰一周附加堆纹。口径30、残高30.5厘米(图三四,12)。H33⑤:25,侈口,腹中上部有两鸡冠形鑿,三袋足外撇,裆部较宽,微下凸。领腹交接处有一周附加堆纹。口径28、高54.6厘米(图三四,13;图三七)。
釜灶均为夹砂灰陶。圆唇,器身瘦长,上腹较高,釜、灶交接处内侧有凸棱状算隔,圈足。沿外侧绳纹被抹,腹部饰绳纹。H⑥:7,敛口,圆唇,鼓腹,腹上部两侧有两鸡冠形鑿。领腹交接处有一周抹痕,腹下部有一周索状附加堆纹。口径18、残高31.5厘米(图三四,5)。H:6,侈口,腹部两侧置两桥形耳。口径21、残高36厘米(图三四,6)。
敛口聲多为夹砂灰陶,还有少量黑陶。多为斜腹,有些时代较早者为直腹,腹上部置两鸡冠形鑿,下接三个袋足。有沿外侧为素面和沿外侧饰弦纹两类。H⑥:5,圆唇,三足已残。沿外侧为素面,腹饰弦断绳纹。口径26.6、残高23厘米(图三四,7)。H②:13,斜方唇。沿外侧饰弦纹,腹部饰绳纹。口径18、残高8厘米(图三四,8)。H33⑤:26,方唇,裆部较宽。沿外侧为素面,腹部饰印痕较深的绳纹。口径24、高30.6厘米(图三四,9;图三八)。
折肩罐多为泥质灰陶或黑陶,器体磨光。侈口,圆唇,束颈,多见宽折沿,微鼓肩,肩腹交接处转折下收,小平底,形体较瘦高。H39:9,口径24、残高18厘米(图三九,11)oH52:7,肩部饰两周不甚规则的弦纹。口径21、残高22.6厘米(图三九,12)o
溜肩罐H⑥:24,夹砂褐陶。侈口,微折沿,圆唇,肩腹交接处较为平滑,平底,器体瘦高。沿外侧及肩部为素面,腹部饰绳纹。口径26.5、高58厘米(图三九,15)。
敛口圈足罐H33⑥:27,泥质黑陶,局部被火灼烧呈褐色。斜方唇,沿腹交接处硬折成钝角,圜底,下接圈足,圈足外侧有四个工字形孔。腹部饰篮纹。口径20、高32厘米(图三九,14)。
侈口圈足罐H33⑤:28,泥质灰陶。圆唇,肩腹交接较为平缓,并有两鸡冠形鑿,圜底,圈足外侧有三个椭圆形孔。沿外侧为素面,颈部有一周抹痕,颈肩部为素面,腹部饰弦断篮纹,腹下部以一周附加堆纹接圈足。口径27.2、高36厘米(图三九,13;图四O)。
浅腹盆均为泥质陶。多敞口,沿面微外翻,平底。H33③:32,褐陶。卷沿。沿上有一周凹弦纹,腹部篮纹被抹。口径29.6、残高8厘米(图三九,5)。H48②:4,黑陶。卷沿。沿外侧与腹部篮纹被抹。口径28.4、高5.8厘米(图三九,4;图四一)。H33⑤:33,黑陶。沿外侧与腹部篮纹被抹。口径21.2、高9.6厘米(图三九,3)。
深腹盆均为泥质陶。圆唇,敞口,斜腹,平底。沿外侧与腹上部均为素面,腹下部饰弦断篮纹。H④:2,黑陶。口径26、残高19.5厘米(图三九,9)OF2:7,褐陶。口径28.8、高21.6厘米(图三九,10;图四二)。
豆大多很残碎,均为泥质陶。圆唇,豆柄较粗,豆盘较浅。H28①:3,黑陶,磨光。残高3.2厘米(图三九,1)。H①∶17,灰陶。沿面略宽。口径20、残高4.5厘米(图三九,2)。
尊H③∶14,泥质黑陶。敞口,尖圆唇,高领外翻,束颈,鼓腹,腹下部急收,平底。素面。口径22.8、高20厘米(图三九,7)。
单把杯H39∶6,泥质灰陶。散口,微卷沿、圆唇,斜腹,下腹部有一宽扁的桥形单把与口部相接。素面。口径11.6、高6.8厘米(图三九,6;图四三)。
碗F2∶6,泥质褐陶。散口,微卷沿,尖圆唇,斜直腹,平底。素面。口径12.8、高6厘米(图三九,8;图四四)。
2.晚期陶器各器类的总体特征与早期一脉相承,相关内容不再赘述,仅对具体器类进行介绍。
鬲总体类别、特征与早期所见者类似,但不见宽裆瘦足鬲。
双整鬲分肥足鬲与瘦足鬲两类。肥足鬲均为夹砂灰陶。领较矮直,方唇,唇面略斜或较平整,两盆较浅,整体略显矮胖。W76∶1,矮直领,袋足肥硕。通体饰绳纹。口径24、高41厘米(图四五,10)。W5∶1,沿外侧被抹光,领腹交接处有一道抹痕。口径27.2、高44厘米(图四五,11;图四六)。W82∶1,沿外侧饰印痕较浅的竖行绳纹,领腹交接处有一道抹痕。口径33、高48厘米(图四五,12)。窄裆瘦足鬲器体最大径略上移,最晚阶段多见体态较胖者。除早期多见的圆唇外,还有斜方唇和方唇。W71∶1,圆唇。沿外侧饰粗绚纹,领腹交接处有一周抹痕。口径23.6、残高37.6厘米(图四五,8)。W68∶1.卷沿。通体饰绳纹。口径22、高33.5厘米(图四五,5)。W66∶2,斜方唇,足跟部略呈尖锥状。沿外侧上部饰一周附加堆纹,下部饰竖行绳纹,领腹交接处有一道附加堆纹。口径28、残高43厘米(图四五,9)。
单把鬲与早期相比领部略直,形态略显肥胖。W83∶1,矮领近直,圆唇。领外侧斜行绳纹被抹,领腹交接处有一周抹痕。口径13.5、残高23厘米(图四五,6)。W24∶1,高领近直,微侈口。领外侧竖行绳纹被抹,领腹交接处有一周抹痕。口径14、残高26厘米(图四五,7)。
甗均为夹砂陶。侈口,折沿,腹鼓凸。W51∶1,斜方唇。沿外侧上部饰绳纹,下部绳纹被抹,腹部饰弦断绳纹。口径32、残高25厘米(图四五,1)。W7∶2,夹砂灰陶。微侈口,斜方唇,高领,鼓腹,腹中下部有两鸡冠形藜,束腰,内侧有凸棱状算隔。唇部饰绳纹,领外侧上部有一周附加堆纹,领腹交接处有一周抹痕,腹部饰弦断绳纹。口径33、残高35厘米(图四五,2)。敛口肆折沿普遍变宽,沿面多见凹弦纹。T⑦:16,方唇。沿外侧饰弦纹,腹部饰弦断绳纹。口径26、残高9厘米(图四五,3)。H⑧:11,方唇。沿外侧绳
双耳罐T⑦:3,泥质黑陶。矮直领,鼓肩,肩腹交接处微折,腹上部两侧置两宽扁桥形耳,折腹,腹下部急收,平底。腹部饰两周斜行划纹,口径9、高13.8厘米(图四七,2)。
豆均为素面。宽沿,圆唇,豆盘较深。H:25,泥质灰陶。沿腹相接处转折明显。口径22、残高3.2厘米(图四七,3)。Hl1⑥:2,泥质黑陶。沿腹相接处微折。残高4厘米。
单把杯H⑤:2,泥质褐陶。侈口,微卷沿,尖圆唇,斜腹,下腹部有一宽扁的桥形单把与口部相接。素面:口径4.4、高8厘米(图四七,1)。
浅腹盆T⑥:1,夹砂褐陶尖圆唇,沿微外翻:沿外侧与腹部饰绳纹。口径28、残高6厘米(图四七,5)oT14O5⑥:3,泥质褐陶:圆唇:素面。口径18、高4.8厘米(图四七,4;图四八)。
折肩罐多为泥质灰陶或黑陶,大多器体未经磨光。多见窄折沿。W1O5:2,尖圆唇,肩腹交接处折成钝角。沿外侧为素面,肩部饰弦断篮纹,腹部饰篮纹口径20、高44.5厘米(图四九,6)。Hl1③:9,泥质灰陶。侈口,圆唇,沿外鼓。肩上部素面,下部压印麦穗状纹饰:口径15.2、残高8厘米(图四七,7)。
深腹盆均折沿,侈口,上腹微鼓。H:2,灰陶。腹部饰一周较细弦纹。口径38、残高11.2厘米(图四九,4)
带耳盆均为斜腹,平底。H2O3②:3,夹砂灰陶。方唇,沿外侧有两鸡冠形鎏,平底:唇部、腹部均饰绳纹:口径27、高17.4厘米(图四九,5)。T⑥:1,泥质灰陶。圆唇,腹下部有两桥形耳:腹部饰数周弦纹。口径22、高9.2厘米(图四七,6)。
圈足盆W63:2,泥质灰陶:敞口,折沿,圆唇,上腹径较大,下部急收变窄,圜底,圈足,圈足两侧有两圆形孔:沿外侧为素面,上部篮纹被抹,下部饰弦断篮纹。口径41、高37厘米(图四九,3)。
圈足盘均为泥质陶。F31:1,黑陶。敞口,宽沿,尖圆唇,盘较浅,平底,盘腹下接圈足,圈足较高,周边有四圆孔。口径35、高12.4厘米(图四九,2)。T⑦:12,黑陶。器盖已不存。敞口,尖圆唇,盘较深,沿内侧有子母口,鼓腹,底残,腹下接圈足,圈足较高,周围有四圆孔。口径48、高24厘米(图四九,1)。
(二)石器
本区域出土的石器数量不多,主要有镀、刀、斧、镑、凿、铲、镰和环等。除部分完整器外,还有一些残断的石器。
刀均近长方形,器身有钻孔,刀背似为圆棱。H⑤:4,器身粗糙,有钻孔,未完工,双面刃亦不锋利,未经使用。长9.7、宽5.1厘米(图五O,3)。H33③:1,通体经打磨,刃局部磨损呈锯齿形。长10.7、宽4.8厘米(图五。,4)。H①:5,通体磨光,部分残破。长10.7、宽5.5厘米(图五0,2)。T⑥:12,通体经打磨,残损近半。长6.6、宽4.1厘米(图五O,14)。
镰T④:5,扁体长方形,微内弧,器身中部近刃处有一圆形钻孔。长11.5、宽3.8厘米(图五O,1)。
凿均为纵向长条形,一端为双面弧刃。T④;5,横截面近方形。通体磨光。长10.6、宽3.1厘米(图五。,13)oT:4,打制。横截面近方形,器体较粗糙。长8.3、宽1.8厘米(图五0,12)。
铲器体较宽大、扁薄,多为一端窄、一端宽的梯形,宽端有磨光的双面刃。TG1:1,整体近梯形。通体磨光。长17.6、宽7.2厘米(图五0,5)。T⑤:6,打制,较粗糙。整体略呈梯形。长16、宽7.9厘米(图五0,16)。
锛器身近长方形,器体较厚,分宽体和窄体两种。在器身较宽的一端皆有磨光的单面弧刃,而宽体者在较窄的一端有阶梯状肩部。T⑥:4,宽体。通体磨光。长5.9、宽3.6厘米(图五。,11)oH:1,宽体。通体磨光。长7.9、宽6.1厘米(图五O,6)。M67:5,宽体。通体磨光。长9.1、宽6.2厘米(图五O,7)。H:4,窄体。通体磨光。长8.6、宽4.1厘米(图五O,8)。TG8:1,窄体。通体磨光。长8.6、宽3.1厘米(图五O,10)。T④:1,窄体,两面均经打磨。长10.5、宽4.9厘米(图五O,15)。
斧多见长条形,器身很厚,横截面近扁方形或椭圆形,一端有双面弧刃。TG1:3,整体呈椭圆柱体,腰部略粗。通体磨光。长15、宽4.1厘米(图五0,17)。T④:2,整体呈长方体,器体经磨制,较粗糙。长13.5、宽5.1厘米(图五O,9)。
镞依据整体差异,可分为三型。
A型:数量较多。前身呈三棱体,圆锥状铤。H:4,通体经打磨。长7厘米(图五一,11)。M52:1,铤较短。残长4.2厘米(图五一,9)o
B型:通体呈柳叶形,前锋中部起脊。
H:4.铤已残。残长5.2厘米(图五一,8)。H:3,锥形铤。长10厘米(图五一■,10
C型:通体为扁平的柳叶形,前锋急收束。H①:6,残长3.6厘米(图五一,15)。
环T⑤:2,横截面为三角形,环上有一孔,环外侧略尖锐,内侧宽平。直径约8厘米(图五一,1)。H②:6,横截面近椭圆形。直径约5.8厘米(图五一,2)。
(三)骨器
数量相对较多,以簸最为常见,其他还有铲、锥、簪、针等。
镞依据整体形态差异,可分为二型。
A型:器身呈三棱体,圆锥形铤。
H54:1,通体磨光。铤残失。长6.1厘米(图五一,13)。H①:1,通体经打磨。前锋收束较急。长9.2厘米(图五一,5)。H③:I,通体磨光。铤较细。长9厘米(图五一,6)。
B型:器身呈圆锥形。通体磨光。H②:2,铤部呈圆锥形。长6.6厘米(图五一,7)。铲H33⑤:10,由动物的肩胛骨制成,正面有使用痕迹。长13.1厘米(图五一,3)。
锥H①:2,通体磨光。残长11.8厘米(图五一,12)。H2O1③:1,由动物角磨制而成。残长15厘米(图五一,14)。
针H③:1,通体磨光。一端磨尖,另一端有细小的针眼。长3.4、针眼直径小于0.1厘米(图五一,4)。
簪H25O:2,通体扁平,一端磨尖。长21厘米(图五一,16)。
四、结语
本文所报道的发掘区是近几年在周家庄遗址揭露面积最大、出土遗存最集中和丰富的一片区域。通过对该区域的发掘、资料整理和分析,可以初步建立起周家庄遗址龙山期遗存的陶器编年和文化分期,了解其文化面貌的基本特征,并对局部范围内的居住状况、墓地结构与布局等方面有了初步的认识。
周家庄遗址龙山期陶器的组合与形态特点同陶寺文化有着很大的相似性,关于两者间的共性与差异在前一篇简报中已有所陈述,这里不再多言。
尽管我们试图对所有遗迹进行相对年代的判断,但仍有相当多的灰坑、土坑墓、房址、陶窑等不能凭借出土物准确归入某一期、段当中。不过根据可断代的遗迹,以及相关的层位和叠压打破关系,可以大致判断不同种类遗迹形成的早晚顺序和区域内聚落的变迁过程。本区域最早出现的是那条呈西北-东南向贯穿发掘区的壕沟(G1),壕沟的西北端似与一大型水塘相连,东南向范围尚未探明,初步判断可能与早期的给排水系统有关。随后此壕沟被填充,其上开始被其他遗迹所覆盖。早期阶段在该区域存在许多房址,这些房址多相对集中成组分布,目前已发现三四组,组别之间有较明显的间隔,分布在遗址的不同方位,揭露较充分的房址组包括六七座以上,有些房址之间有打破关系,初步判断每组同时存在的房址应在三四座左右或更多。其中地穴式房址年代应稍早,而半地穴或浅穴式房址应稍晚,并且不排除有的地穴式房址与前述壕沟同时存在。房址边上常发现有袋形坑,应是当时的储物窖穴。在这些房屋组内一般都还有数座陶窑,在房址附近还散布一些大而深的灰坑,有的或许与取土做陶器有关。这样,那些同时存在的房址、窖穴、陶窑、灰坑等就共同构成了多个较为独立的生产与生活单元。分布在本区域的这些单元很可能同制陶有着密切的关系,或许与一种家庭(家族)层面上的具有一定专业化的手工业生产活动有关。这些围绕房址成组分布的遗迹形成了本区域的一处早期居址。
到了晚期阶段居址废弃,这里变成了一片墓地。实际上按照陶器的分期,在早期偏晚阶段这里就已出现了一些瓮棺葬,同时存在的可能还有部分土坑墓,可见早期晚段正是由居址向墓地的转变阶段。由此也可以看到陶器的变化节奏和分期与聚落的分期并不能完全吻合。总的来看,墓地最终形成于晩期,很多墓葬叠压或打破了早期的房址,灰坑、壕沟等。已揭露出的座墓葬(包括土坑墓和瓮棺)亦成群分布,现可划分出五六群,每群约有数十座,大致成排分布。在各群环绕的中间部位有一片集中分布的瓮棺葬,推测这里为各墓群所共有的儿童瓮棺葬区。显然,各墓群间应存在较密切的血缘关系,它分属于聚落中较为独立而又关系紧密的基层单位,其上则从属于墓地所代表的更大的社群组织。在每一个墓群内部,多数都是墓坊狭小、没有葬具的小墓,但同时还存在几个墓坊较宽大、有木质葬具的较大型墓,可见在每个这样的社会小单位内部存在身份、地位的差异。此外,年春在墓地东部边缘揭露了一群排列整齐的墓葬,其中的土坑墓普遍较宽大并有葬具,相当于其他墓群中的较大型墓,可以判断这是一处等级较高的群体的墓葬,也由此可知在不同墓群间存在一定的等级分化。然而,在目前发现的所有墓葬中都不见任何随葬品,墓葬规模也都不大,这与同时期陶寺龙山墓地中的大、中型贵族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周家庄龙山期遗址规模庞大,与陶寺相等同,因此寻找高等级墓葬的线索将是今后工作的一个方向=已发现的这片墓地经勘探约有平方米,目前还只是发掘了其中的一小部分。仅就目前的发现来说,已揭露出的墓地对研究该聚落的社会组织结构、等级分化、儿童死亡率与人口构成、祭祀礼仪(与墓地同时存在的还有一些灰坑,其中有的可看出明显与祭祀等行为有关)等问题提供了重要资料。
为了解周家庄遗址龙山期遗存的绝对年代,曾选取前期发掘的部分样品送交北京大学考占文博学院实验室进行碳十四年代测定,样品包括出自本发掘区内灰坑的11个炭样、12座墓中的人骨、1座墓中的木炭和1个灰坑中的人骨,共计25个样品。经加速器质谱年代检测,出自灰坑的木炭年代稍早,多数集中在公元前2~前年;出自墓葬的人骨年代略晚,多数集中在公元前0~前年。因大部分灰坑属于分期的早期,而大部分墓葬应属于晚期,测年结果与分期结果基本相符。考虑到所选标本中极少有出自最早阶段的遗迹(对遗迹和遗物的分期排序在选取测年样品之后,但所选标本为有早晩层位关系的系列样品),那么本区域龙山期遗存的年代上限可能还会提早一点。这样可以将这里的龙山期遗存的年代初步定在公元前0~前年,这样一个较为宽泛的范围之内,其年代下限还可能已进入了中原二里头文化早期阶段。
周家庄遗址的考古工作仍在进行中,随着以后资料的不断增加,对其总体文化面貌、聚落格局、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年代、分期等会有更加清晰的认识。
执笔者戴向明田伟庄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