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公示一批拟任职干部山西晚报

2023/4/22 来源:不详

据运城日报8月17日消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王云,市委常务副秘书长,拟提名为县(市、区)长候选人。年9月生,运城市盐湖区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委副秘书长,年8月任现职。

张建波,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年6月生,山西夏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绛县副县长,年8月任现职。

乔军利,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年9月生,山西绛县人,大学学历,医学学士,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年4月任现职。

王彩琴,女,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站长,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年4月生,运城市盐湖区人,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年8月任现职。

谢小辉,女,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工作部副部长,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9月生,山西临猗人,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年11月任现职。

焦旭妮,女,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11月生,运城市盐湖区人,大学学历,体育硕士,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年11月任现职。

黄江波,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处副处长,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8月生,山西临猗人,大学学历,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年7月任现职。

梁鹏,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副书记,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12月生,运城市盐湖区人,大学学历,商务研究学士,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5月参加工作。年2月任现职。

翟爱静,女,九三学社社员,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系主任(正科级),副教授,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1月生,山西永济人,大学学历,年9月参加工作。年7月任现职。

李红霞,女,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主任(正科级),副教授,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8月生,山西万荣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年7月任现职。

段丽红,女,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副教授,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8月生,山西平陆人,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副馆长,年9月任现职。

师秀娟,女,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监察室负责人,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10月生,山西临猗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市卫生学校团委书记,运城市卫生学校监察室主任,年9月任现职。

景俊华,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11月生,运城市盐湖区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市卫生学校招生就业科科长,年9月任现职。

郭劲,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人,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5月生,运城市盐湖区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市卫生学校党委办公室主任,运城市卫生学校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人事科科长,年10月任现职。

杨丽梅,女,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10月生,运城市盐湖区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市卫生学校团委书记,运城市卫生学校老干科科长,年10月任现职。

李军,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人,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7月生,山西平陆人,大学学历,医学学士,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市卫生学校临床学科部主任,年9月任现职。

曲永江,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总务处负责人,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12月生,运城市盐湖区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市卫生学校总务处主任,年9月任现职。

杨晓峰,运城医院负责人,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9月生,山西新绛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市卫生学校膳食保障科科长,年9月任现职。

刘淑芳,女,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普通学科部负责人,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1月生,山西夏县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市卫生学校普通学科部主任,年9月任现职。

翟朝霞,女,民盟盟员,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护理系负责人,拟任高职高专院校中层正职。年3月生,山西永济人,大学学历,医学学士,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运城市卫生学校护理学科部主任,年9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从8月19日至8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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