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图书馆关于征集地方文献的公告

2022/6/20 来源:不详

公告

地方文献是地域文明的重要载体,新绛是地方文化特色浓郁的地区之一,为了进一步弘扬传承和保护挖掘新绛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新绛县图书馆地方文献馆藏,促进我县地方文献资源的收藏、研究、开发和利用,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文化旅游等各项事业服务,新绛县图书馆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地方文献资料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图书、报纸、期刊、手稿、画稿、拓片、照片、视听资料(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子出版物等。

二、征集范围

征集有关或涉及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历史、地理、民族、人物传记、风土民情、物产资源、天文地质、名胜古迹等方面内容的各种载体形式和出版方式的地方资料。

(一)新绛地方史志:包括县志、乡镇志、村志、部门行业志、党史、年鉴、地图、图像、地名录、年报、会议资料等文献及音像、电子制品等。

(二)新绛籍人士著述:包括原籍新绛及曾在新绛任职、居住活动过的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的地方作者的著述、声像资料、生平传记、字画、手稿等。

(三)新绛地方资料:新绛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及个人编撰或绘制涉及本地内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出版物和资料。

(四)非新绛籍人士撰写的反映新绛情况的各类著作(含合著、译著等)。

(五)其他反映新绛各个时期社会发展、风土人情的各种图片、书法、绘画作品、音像制品、石刻碑文等具有保存价值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的文献资料。

(六)新绛民间文献:老照片、家谱、古籍、文书地契等。

三、征集方式

(一)拟捐赠单位、个人将赠送的作品或文献直接交送或邮寄到新绛县图书馆。

(二)如有捐赠意向的资料为孤本或原始资料不便提供原物的,图书馆复印后可归还原件。

(三)所捐文献资料,由县图书馆造册登记,妥善保管。凡符合入藏标准的捐赠文献,将被县图书馆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加工修缮后将在地方文献室或开辟专架妥善保存。

(四)所有捐赠者或单位,县图书馆颁发《收藏证书》以作纪念。

四、联系方式

捐赠或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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