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古绛镇进行村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培

2022/7/12 来源:不详

为进一步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基础,6月15日,绛县古绛镇开展了村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培训。本镇26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民调主任、治保主任和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共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绛县古绛镇司法所干警曹建水以农村常见纠纷调解与法律适用为主题,从实务的角度出发,围绕调解中的法律适用、调解的原则和技巧、调解中的常见问题等方面,结合自身调解工作阅历,重点讲解了各种调解技巧,以提高基层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西荆村人民调解员荆彦顺分享了自己调解民事纠纷的经验。他说,要调解好民事纠纷,必须吃透案情。在调解之前,必先收集有关信息,了解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经过,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个性及昔日的关系,找准当事人的认识误区和问题症结。尽量全面了解当事人家庭状况,社会关系、诉讼心理,摸清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与其目的及心理底线,这个过程是调解的基础环节,如果盲目介入,不但不容易搞好调解工作,反而会因对整个过程和当事人的情况缺乏了解,使调解工作陷入被动,甚至恶化,并激起当事人对调解者的抵触情绪。在此基础上,要融入真情,就是要带着满腔热情去做工作,既不能敷衍塞责,更不能生冷硬推,这样工作才有动力,才有感召力。调解人员运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当事人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或是引导当事人之间情感的相互沟通,从而使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镇党委副书记宋鹏飞在培训会中强调,要提升化解矛盾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要树立“平安靠平时、化解在初时、解决要及时”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主动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拉高标杆、补齐短板,树立新理念、落实新举措,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水平,推进“三零”创建工作。(张志善张马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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