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温馨提示
2022/7/9 来源:不详针对当前国内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更好的保障参与诉讼的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温馨提示您:
01
即日起,所有前往新绛县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请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疫情防控期间,因基层法庭不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相关业务转至院内办理,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02
请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不得有聚集交谈、喧哗吵闹行为,办理完事项后,请迅速离开。
03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04
疫情防控期间,除参加庭审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外,不接受旁听人员到本院旁听案件审理情况,建议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tingshen.court.gov.cn)旁听或进入我院